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五章 休学、复学、退学
- 培训职业
- 2025-05-05 14:17:07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的学生管理规定中,第五章详细阐述了关于休学、复学和退学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指出,如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学业,需提供县以上医院或单位的证明。申请者需本人提出,经县电大同意后,再由市电大审批。一旦获得批准,市电大将办理休学手续,并向省电大备案。通常情况下,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间学籍将被保留学籍。
第二条涉及复学规定,学生在休学期满前两周内,需提交相同级别的医院或单位证明,同样需要本人申请,经过县电大和市电大的双重批准,方可由市电大办理复学手续,并向省电大备案。复学者将被编入原专业对应的班级继续学习。
最后,第三条涉及退学情况。学生如因病或其他正当理由希望退学,需经过本人申请,县电大和市电大的审批。在得到批准后,市电大将办理退学手续,同时学籍将被取消。退学者的单科结业成绩将不计入学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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