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会计利润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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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04:13:40
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是财务会计与税收制度中的两个关键概念。税前会计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是收入与费用的差额。而应税利润,又称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费用的差额,用于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
在国有企业实施利改税后,应税利润与税前会计利润基本一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会计与税收体制进行配套改革,两者分离势在必行。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标志着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可以分离。
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因目的不同,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难以一致。财务会计基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及收入实现原则,旨在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税法则以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根据国家权力需求确定应税利润,旨在保证财政收入。
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主要由以下三种原因引起:
(1)永久性差异:这类差异源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收入、费用定义的不同,例如折旧方法的差异。
(2)暂时性差异:这类差异源自会计与税法对收入、费用确认时间的不同,如资产的计价方法差异,未来可抵扣亏损。
(3)弥补亏损引起的差异:企业在税前会计利润中可能已扣除亏损,但在应税利润计算中,需要考虑亏损的弥补情况,这导致了差异。
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反映企业财务成果,最终体现在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纳税时,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账外调整,计算出应税利润,并编制符合税法要求的所得税申报表。
扩展资料
税前会计利润(Pre-tax accounting profit)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指一定时期内,在减除有关所得税支出或加上有关所得税减免之前,企业损益表上所报告的包括营业外收支的总收益或总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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