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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时的边距如何向右调节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打印位置调整方法:

根据打印机不同需要量好发票的边框,如:HTAR-970增值税的是1.1(左边到虚线的位置),出口发票2厘米(发票的边框距离),这个距离是指在打印机上放置发票时,打印机的推拉框怎样调整和放置。然后调整打印预览的页边距,用A4左边和上边对齐。

发票种类选择:出口发票:国税通用机打发票109*101.6 打印设置宽19高10.16上边距2.5左边距2。

如果左面上面距离大,在打印预览页边距则用负数(-5)调整,如距离小则用正数调整。

二、初次调试打印机位置时需打印到A4纸上(将A4纸张横置,折叠成和发票宽度一致),待调整之后再往正式发票上打印机。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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