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代收的公共收益单独核算,代收发票由物业公司开出,那物业公司应该怎么做分录
- 培训职业
- 2025-05-04 12:30:00
1. 物业公司收到小区公共收益时,应单独核算这些收益。
2. 收到代收单位提供的80元发票后,物业公司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3. 初始收到公共收益时,物业公司的分录应为:借记“库存现金”120元,贷记“其他应付款”80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200元。
4. 随后,当物业公司收到80元发票时,应进行以下分录:借记“主营业务成本”80元,贷记“其他应付款”80元。
通过以上步骤,物业公司能够准确记录和处理小区公共收益的相关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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