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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

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设有四个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人秘科(挂“计财科”牌子)

负责局系统及机关综合事务,包括计划制定、实施,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保密、保卫、安全,政务信息,后勤服务,接待,固定资产及车辆使用管理。还负责全局性、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局发文的文稿核稿,信访和公众举报的协调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市际、区际环境污染纠纷情况通报、联络工作,以及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工作,党群工作,退休人员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同时,负责信息的收集、管理和网络的建设,协调和指导全区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此外,还承担行政、事业经费的计划管理,编制全区排污收费财务报表,管理全区环境财务统计,承担全区排污费、环保基金、环保补助资金和各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工作,以及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污染控制科

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污染控制工作,包括太湖水源保护,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还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编制全区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和绿色工程计划,以及参与相关发展规划的编制,如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环境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行政代执法等环境管理制度的配合实施,以及污染集中控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的管理。此外,该科室还负责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的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的指导。

(三)开发管理科

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以及“三同时”验收工作和现场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同时,负责生态保护行政措施的起草和监督实施,以及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的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以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该科室还负责环境监理工作,包括环境监理工作规划及有关制度的制定,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市(区)际环境污染纠纷及有关环境污染的来信来访,监督检查污染源排污情况,对环境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以及组织环境监理部门现场检查排污单位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

(四)宣教法制科(挂“纪检组(监察室)”牌子)

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计划管理,以及环境宣传教育的协调与管理。包括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重大环保新闻的发布,环境新闻报道,环境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保护社会表彰和国家、省、市环境奖项的推选工作,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的起草,环境目标责任制的实施,重大环境问题的调查研究,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以及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此外,该科室还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等工作。

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0个,另核行政附属编制1个。领导职数包括局长1个,副局长1个,以及正(副)科长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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