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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单收汇超过90天了,还可以去做延期吗

超过90天是不需要延期的,外汇条例有说明,“预计收汇时间超过报关出口后180天则需要在出口后60天内进行延期备案”。但是,60天这个约束并不严格,只要你们认为收汇时间将拖到很晚,则随时可以去申请延期。

传统资料主要有:延期收汇核销申请、核销单及关单收汇核销联、合同复印件、其它能说明延期收汇约定或情况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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