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 入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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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1 01:12:25
在虎门镇,对于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有一系列明确规定。首先,根据第三章内容,所有6周岁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都应依法享有免试就近入学的权利,学校也需接纳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在班级中接受教育。
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第四章要求进行,学校需依据宣传科教办公室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方法招生。新生班级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一年级每班40人,高年级45人为宜,如需超出,需经过宣传科教办公室的审批。
家长或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如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到指定学校进行报名。如因故无法按期注册,需申请并获得学校及宣传科教办公室的同意。对于需要免学或缓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提交医疗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经学校上报宣传科教办公室审批。
学校坚决不接纳择校生,特殊情况下,如家长有工作或生活特殊困难需跨学区就读,需提交详细申请书,经过学校审核、宣传科教办公室研究,最终由镇主管教育党委或副镇长审批通过。
新生入学后,学校会为他们建立学籍卡片,分配学号,并录入电脑备案。学号在小学阶段保持不变,而镇外转入的学生则会根据规定重新编列学号。学生成绩合格后,学校会核对无误后颁发毕业证书,准备升入初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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