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单时间记录与护理记录时间不一致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 培训职业
- 2025-06-21 01:05:43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医嘱和护理记录的时间本来就不应该完全一致,因为医生下医嘱到护士执行医嘱要有一个时间,进行准备等。比如8点下医嘱静脉注射XXX,护士要去取药,做注射准备,可能要到8点15才能执行,护理记录上就是8点15静脉注射XXX
但是有些时候,两者时间不一致,可推定为造假,比如医嘱显示7点死亡,而护理记录显示5点已经做了尸体护理。
具体应由鉴定组根据情况做结论。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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