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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北京新高考从2017年开始实施,适用于高一新生,2020年已举办首届新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总分750分,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和另三门自选科目。

改革目标是到2020年,构建与首都教育相匹配的现代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目标包括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涵盖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等13门,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用于毕业和高中学历认定,等级性考试成绩则以等级形式呈现。

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包括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内容的设定。所有科目每学期末组织2次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其余科目则在高一第二学期末首次参加。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

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包含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用于学生毕业和升学参考。评价内容和要求由高中学校基于学生发展特点和实际教育教学情况确定。

高考综合改革方面,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英语听力与统考笔试分离,一年两次考试,取最高成绩计入总分。口语考试从2021年起加入,总分为50分。

录取方式实行志愿考后知分填报,普通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于2019年合并为本科普通批。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包括高职自主招生、单考单招等形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生分别制定测试办法,普通高中学生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职生则在文化课笔试基础上,考虑职业技能水平。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在部分高校进行试点,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在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院校范围。

新高考省份及实行年份如下:

2014年:浙江、上海,采用“3+3”高考模式

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采用“3+3”高考模式

2018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采用“3+1+2”高考模式

2021年: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采用“3+1+2”高考模式

2022年: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四川、云南、宁夏、青海,采用“3+1+2”高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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