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高考录取原则和投档原则
- 培训职业
- 2025-06-19 14:17:41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在分数优先的基础上,按志愿顺序进行,相同分数时,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并采用进一法取整。顺序志愿则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分数从高到低投档,相同分数考生全部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特殊需求需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军队院校招生遵循特定文件执行,自主招生要求考生实际考试成绩不低于一本线。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投档前向高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确保高校在满足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与重庆市协商确定调档比例,完成计划调整,并按高校要求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各高校负责录取决定,解释遗留问题。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下,普通高校在渝进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投档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状况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由高校根据招生章程排序,决定录取与否及专业。录取过程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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