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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报名准备工作

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考生参加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前,需组织报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入了解招生政策,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同时需掌握报名业务。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需做好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查、照相、确认信息、缴费、信息汇总、核发《准考证》等各环节的准备工作。此外,需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并制定具体的工作办法和措施,确保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宣传工作应充分到位,确保招生政策和报名办法的广泛知晓。各报名地点需张贴相关的招生政策、报名办法及实施程序等信息,为考生提供便利的查阅途径。

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准备充足的二代身份证阅读器,以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此举措可有效提升报名效率,降低操作失误的可能性,为考生提供更优质的报名服务。

扩展资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16号)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实际,制订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免试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践青年、职教师资考生、民航和空军招收飞行员考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非英语外语单独招生、残障考生单独招生、少年班考生、五年制高职转段考生等)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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