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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苏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苏州大学2011年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求,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能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

招生对象为具有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奥赛获奖类、创新发明类、文学特长类、英语特长类、德育优秀类、学习优秀类。A类考生指符合前五类条件者,B类考生指符合第六类条件者。

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11年总招生计划的5%。报名采用网上申请形式,时间从2010年12月4日开始至2011年1月10日24时截止。

报名所需书面材料包括:中学校长签名并盖章的申请表、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陈述等。学校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

选拔程序包括初审、报到、测试、确定入选考生、公示等环节。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科目根据考生类别有所不同。入选考生将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最终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网站上公示。

录取政策方面,对于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即可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测试成绩合格者,高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专业服从调剂者,将在总分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江苏省考生还需满足选测科目等级要求。

学校将为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开设理科和文科强化班,提供全学程学分制管理和导师制等优惠政策。

学校将根据“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自主选拔工作,确保选拔过程透明公正。

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电话、邮箱或邮寄方式联系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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