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鱼我所欲也原文节奏划分

鱼我所欲也原文节奏划分如下: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所欲/莫甚于生,则/几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

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

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

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

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