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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借读生学籍怎么办

高中借读生学籍在以前的学校保留。

我国的学籍制度是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落实的,任何学校或者个人没有权力去掉任何一个学生的学籍的,消除学籍必须在该学生确定已经不上学且该学生自己肯定不上学的情况下才能消除学籍。

高中借读的政策:

1、已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跨省、市、区(市)到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均为借读生(市内之间跨区就读的,不属借读生)。

2、学校一般不接收借读生。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支援边疆建设、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较大工作,由本市亲属抚养的学生,可以申请在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借读。

3、申请借读的学生,持证明材料向普通高中学校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读手续。

4、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借读的学生,应持借读学校同意接收证明向学籍注册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外出借读。

5、借读生学籍由学籍注册学校负责保留、管理,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发展报告和高考电子档案。

6、借读生需回学籍注册学校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学籍注册学校核发毕业证书。户籍和学籍均在本市以外的借读生,因特殊原因确需借考的,须由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批准。

综上所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要求,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严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高中生“人籍分离”。去别的学校借读,但学籍挂在原来的学校”的行为在学生的学籍管理上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原来学籍所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并且每一学期开学时都必须回原来学籍的所在学校进行注册,每一学期期末把在借读学校学习的各科成绩证明交回原来学籍的所在学校补充学籍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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