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的法学是什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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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01:37:47
厦门大学法学院,作为我国历史悠久的高等法学教育学府,设立于1926年6月,是全国法学教育的重要支柱。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文化创新等领域,学院不断发展壮大,保持领先地位。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位列A类,为全校七个A类学科之一。学院具备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其中国际法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学院在国际舞台上也占有重要地位,2010年被联合国贸发会议遴选为“全球15所法学院领航项目”成员,成为中国大陆唯一入选的院校。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被评为福建省重点学科。2012年,所有学科入选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
师资力量雄厚,学院专任教师共计85人,其中5人获得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称号,31人获得省部级人才称号,36人进入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38人获得省部级荣誉,15人担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正副会长。学院人才辈出,包括中国法学会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领军、拔尖人才各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优秀人才8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4人,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厦门70位优秀女性1人、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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