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 培训职业
- 2025-05-06 13:55:00
需要一个公式计算,必修课和专业课要好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奖励比例及额度
1.校长奖学金:按各年级各专业人数约5%评选,奖金3000元/人;
2.一等奖学金:按各年级各专业人数约8%评选,奖金1500元/人;
3.二等奖学金:按各年级各专业人数约12%评选,奖金1000元/人;
4.三等奖学金:按各年级各专业人数约15%评选,奖金500元/人。
(三)班级名额的确定
各班级数额的确定参考学生处下发给学院的总体名额,按照各班级学生所占全院学生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过程为:
1.计算分配确数,结果保留2位有效数字。计算公式为:分配确数=班级人数/学院人数*该奖项学院总体名额;
2.精确分配名额,将分配确数分为整数部分和小数部分,若整数部分相加后不足学院总体名额,则将小数部分排序后由高至低进1填补。
(四)评审条件
1.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从学业优秀者中择优评选。
2.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从学业优良者中择优评选。
3.评选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五)评审办法
1.评奖学年指的是过去一年的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和暑期。
2.学年奖学金的评审依据是评奖学年学生所修的通修课和专业教育课的平均学分基点进行排序,如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参考专业课优秀率进行排队。
3.在评奖学年的参评课程中,有挂科的学生不具备参评奖学金的资格。
4.参评课程成绩指的是教务处教学系统认定的有效成绩。
5.每次学年奖学金的评审都有打印截止日期,在截止日期内,若发现教务处教学系统成绩有误,学生应在截止日期前与教务老师联系处理,超过截止日期处理无效。
6.在评奖学年受过学校或学院处分的学生不具备参评奖学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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