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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退学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注册的钱无法退回。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以做退学处理:

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

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

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

4,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2,学生有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当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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