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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丰富多样,旨在激励青年投身国防建设,同时也为他们的未来提供保障。首先,复工复职政策保障了大学生参军权利。在征集期间,若大学生被部队征召,同时被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应优先履行军役义务,企事业单位需保留其岗位。服役期间,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关系,退伍后享受同等岗位的待遇。

其次,定向考录政策为退役士兵提供了转业选择。士兵服役期间被视为基层工作经验,公务员、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会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其中,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士兵,在政法干警招录时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录取基层专武干部时,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优先考虑。

再者,指令安置政策为服役满一定年限的士官提供了就业保障。服役满12年的士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如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或为烈士子女,政府将为其安排工作。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士兵,优先安排工作。

最后,复学优惠政策为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了继续深造的机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可允许入学或复学。入学或复学期间,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并直接获得学分。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参加国防生选拔、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时,将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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