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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研法硕

推荐理由

德国癖马案在德国刑法界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是期待可能性学说的发源地。期待可能性学说主张,只有在行为人能够期待并做出合法行为时,才应被视为犯罪。如行为人无法期待合法行为,即使实施了违法行为,也不应承担责任。

案情简介

一名马车夫自1895年10月在G地为出租车主R工作,期间驾驭的马车配有一匹癖好马。癖好马习惯用尾巴拍打缰绳,导致缰绳紧夹身体。被告和马车雇主了解癖好马的弱点。1896年6月19日,被告驾驭配有癖好马的马车行驶在从P地到G地的公路上,期间癖好马一直紧夹缰绳。当被告试图拉出缰绳却未果时,马变得狂躁,被告失去了控制。马冲向路边行走的铁匠B,将其撞倒并陷入车下,导致B骨折受伤。

被告因过失造成B身体伤害而被起诉,法院判决被告无罪。检察官提出上诉,但被法院驳回。

问题思考

1. 刑法犯罪构成要件:四要件学说。

2. 探讨刑法三阶层学说。

3. 列举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国内外刑事法律中的体现。

分析

1. 犯罪是对社会造成危害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构成包括四个部分: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指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利益;客观方面包括行为、对象、结果和时间、地点、方法;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并负刑事责任的人;主观方面指行为人的心理态度。

2. 德国刑法中的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包括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按照阶层思维逐步判断,先客观后主观,强调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性。

3. 期待可能性理论,源自“法不强人所难”的概念,用于判断行为人能否期待实施合法行为而不实施违法行为。该理论在我国刑事法律中体现于意外事件、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形。

学者评议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德国形成于心理责任向规范责任的转变。期待可能性是责任的规范要素,判断标准应以行为人为中心,适用于特定情形,如紧急避险、生理疾病、重大灾难等。

今日带背放送

期待可能性(简答)——23考试分析新增考点

1. 概念:期待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特定情况下,能期待其实施适法行为而不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性。缺乏期待可能性,无刑事责任。

2. 特征:独立的责任要素,与故意、过失无关,缺乏期待可能性不承担刑事责任,适用受限,常用于紧急避险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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