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疲劳简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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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15:53:07
运动过程中,人体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工作能力暂时降低的现象,我们称其为运动性疲劳。这一概念最早由莫索(Mosso)在1880年的研究中提出,随后众多学者从多角度进行深入探讨。在第五届国际运动生物化学会议(1982)中,运动性疲劳被定义为机体生理过程无法维持预定的运动强度或水平,它结合了体内组织和器官的机能状态与运动能力,以客观指标如心率、血乳酸、最大吸氧量和输出功率来衡量。
运动性疲劳本质上是由于运动引起的暂时能力下降,但它是一个可恢复的过程。当工作能力下降时,经过适当休息和调整,人体可以恢复。这是一种生理现象,对身体具有保护性作用。然而,持续的疲劳积累可能会导致过度疲劳,对运动员的健康和运动能力构成威胁。因此,运动后采取恢复措施至关重要,如及时休息、补充能量物质,甚至实现超量恢复,这有助于提升训练水平。
扩展资料
对运动员来说,参加训练或比赛是常有的事。当训练和比赛负荷超过于机体承受的能力,而产生的暂时的生理机能减退现象,是运动员为了提高运动成绩而进行大运动量、大强度训练所引起的机体机能的变化。这就是经常所说的运动性疲劳。产生疲劳是训练的正常反应。疲劳大体分肌肉疲劳、内脏疲劳、神经疲劳。疲劳的程度一般可以通过运动者的自我感觉和某些外部表现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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