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陈英旭贪污千万经费 教授能构成贪污罪吗
- 培训职业
- 2025-05-07 03:59:08
根据我国新的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有五类: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大学教授属于在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所以可以构成贪污罪。
上一篇
与浙江大学历史相关的诗歌
下一篇
大学生怎样看待考研问题
多重随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