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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宁兴学主要内容

宋徽宗即位后,延续先皇神宗的教育政策,于崇宁元年(1102年)提出兴办学校,选拔贡士。这一系列举措主要包括:

首先,全国范围内普及教育,州县普遍设立学校,县学增设小学,并实施三舍法。县学学生可晋升州学,州学学生则可进入太学,形成了一张覆盖全国的教育网络,无论是规模还是范围,都远超以往的教育改革。

其次,太学得到扩建,特别是在京城南郊新建了辟雍,模仿《周官》中的外圆内方布局,拥有1872间教室。太学分为上舍、内舍和外舍,新来的贡士先入外学,通过考试后才能升入上舍和内舍。上舍设200人,内舍600人,外舍3000人。

接着,学校取代科举成为主要选拔途径。崇宁三年(1104年),科举被暂停,学子通过学校晋升考试,每年进行上舍生的考试,类似礼部试法。上舍生的选拔名额逐年增加,科举与学校选拔并行。宣和三年(1121年)虽恢复科举,但太学仍保留了崇宁时期的教育制度。

此外,崇宁时期还兴办了专门学校,如书学、画学和算学,采用太学的三舍法进行选拔,其中画学是中国历史上首个专门的美术学校,体现了对艺术教育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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