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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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10:52:18
第一章 总则
临沂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为了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临沂大学全称为临沂大学,学校代码为10452,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提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学校定位为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学校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1号。学校拥有优良的革命传统和深厚的红色基因,抗大一分校曾在沂蒙根据地办学,并于2010年更名为临沂大学。学校占地面积6000余亩,设有27个学院和2个分校区,开设95个本科专业,覆盖11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硕士授予权。学校在校生人数为38711人,教职工2700余人。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74万余册,电子图书和电子期刊158万册。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沂蒙精神融入育人体系,实施“一二三四”融入式协同性多元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学生就业创业率居全省高校前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2020年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招生类型包括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招生批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考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及成绩的使用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依据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录取原则包括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春季高考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和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收费退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财政厅文件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退费政策执行。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资助优秀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助学金种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境)访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新生入校后,学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附 则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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