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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电科分数

录取要求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2.团员或预备党员;3.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4.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对数视力0.6);5.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6.根据投档成绩,进行面试,政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7.面试和政审都是由各省的省委机要系统组织进行。录取规则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3.我院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4.投档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5.根据投档成绩、政审、面试、培养单位要求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6.对符合我院录取条件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我院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未确定同分排序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3门总分,语文、数学2门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分数高者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7.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由我院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调剂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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