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2022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流程安排、复试时间、录取原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生源质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以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确保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公平科学地开展复试,坚持“五个坚持”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强化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二、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全面指导和协调复试工作。

三、复试时间与安排

2022年4月1日至30日进行复试,非公安专业一志愿考生应在4月15日前完成,公安专业按照主管机关要求时间完成。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加复试考生的确定

非公安专业按照初试科目相同的专业统一确定复试线,不同专业按研究方向分别确定。公安专业还需考虑女生比例,男女分别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校内各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可适当调整。

五、复试方式与科目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包括专业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语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面试组织

面试小组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包括导师、英语教师等。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打分后平均分数为面试成绩。面试过程记录并录像。

七、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和部分应届毕业生需参加加试,具体组织与时间安排将单独通知。

八、复试分数计算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70分,英语口语面试成绩30分。总成绩为两部分之和。

九、录取工作

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总成绩排序录取。资格审查、体检与政治考察合格者具有录取资格。

十、新生入学复查与奖学金评定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或学籍。奖学金评定依据总成绩排序。

十一、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