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建国后课程标准的演变

建国后课程标准的演变经历了多个阶段。详情如下:

1、1949-1952年,学习苏联教育模式,注重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1952-1961年,实行“5+1”课程设置,即每周5天上课,1天复习。同时,一至六年级开设语文、数学、自然、历史、地理、外语、音乐、体育、图画等课程,三至六年级增加化学和物理。

2、1961-1966年,实行全日制中小学新课程方案,将劳动、政治课代替生产劳动课列入教学计划。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课程处于无序状态。1977-1985年,恢复中小学课程设置,增加外语、计算机等课程,加强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

3、1985-1992年,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注重基本技能训练和实践能力培养。1992-2000年,实施素质教育课程方案,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2000至今,实施新课程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

课程标准的概念

1、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它既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也是教材编写、教学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2、课程标准通常包括课程性质:说明课程的基本性质和特点,以及与其他课程之间的关系。课程目标:明确课程要达到的目标和预期的学习结果,以及学生应该具备的能力和素质。内容目标:详细规定课程应该涵盖的内容和知识点,以及每个知识点应该达到的水平。

3、实施建议:提供关于如何实施课程的建议和指导,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资源、评价方式等。评价标准:规定课程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包括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等。

4、课程标准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国家或地区对于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的要求,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因此,课程标准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求。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