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录取标准
- 培训职业
- 2025-05-06 04:04:57
湖南师范大学本科2022年在湖南省历史类最低录取分为536分,录取位次11283。其中汉语言文学580分,法学580分,新闻传播学类579分。
湖南师范大学简称“湖南师大”,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入选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的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学校前身为1938年创立的中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国立师范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国立师范学院并入湖南大学。1953年8月全国院系调整,湖南大学撤销,建立了湖南师范学院。1984年,学校更名为湖南师范大学。
截至2023年6月,学校有7个校区,占地面积近3000亩,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420余万册;设有24个学院,开设招生本科专业92个;拥有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教职工近3600人,专任教师2160余人。
录取标准的作用
1、筛选合适的学生:录取标准可以帮助学校筛选出符合其教育目标和要求的学生。通过制定明确的录取标准,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术能力、兴趣爱好、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估,从而选择出适合该校教育环境和学术要求的学生。
2、提高教育质量:录取标准可以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手段之一。通过设定一定的录取标准,学校可以确保录取的学生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潜力,有助于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维护学术声誉和品牌形象,录取标准可以帮助学校维护其学术声誉和品牌形象。学校通过设定一定的录取标准,可以吸引优秀的申请者,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声誉。
3、保证公平公正:录取标准的制定可以保证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通过明确的录取标准,学校可以客观地评估和比较申请者,避免主观性和偏见的影响,确保每个申请者都有公平的竞争机会。
多重随机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