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全国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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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6 00:50:45
根据1993年至2003年期间国家级法学研究项目的国家社科基金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到高校在法学领域的实力排名。在这份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其27项获得项目位居首位,紧随其后的是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了22个项目。中国政法大学和吉林大学法学院分别以20和16项项目位列第三和第四。北京大学法学院以15项项目排名第五,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并前项目计入)并列第六,各获得14项项目。
排名继续下滑,郑州大学法学院以10个项目排名第十,清华大学法学院则有9项。华东政法大学和西北政法学院分别获得了9项和8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山大学法学院、山大法学院和兰州大学法学院各获得5项,而湖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和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则分别以4项、4项和4项排名。湘潭大学法学院和安徽大学法学院各有3项项目。
在较小型的高校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和苏州大学法学院都以3项项目并列,南开大学则以2项项目紧跟其后。暨南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和烟台大学法学院各有2项,云南大学法学院和浙江大学法学院各获得1项。最后,南昌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和上海大学分别以1项项目排在末尾。在湖南省内,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湘潭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研究表现较为突出,而中南大学法学院则暂无相关项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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