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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门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门设置

部内机构包括办公厅、人事司、规划财务司、卫生政策法规司、卫生应急办公室、农村卫生管理司、卫生监督局、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医政司、疾病预防控制局、科技教育司、国际合作司、保健局、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等。

直属机构及直属单位包括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卫生监督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健教中心(新闻中心)、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卫生部党校)、干部培训中心(党校)、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部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项目监管中心、卫生部北京医院、北京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医院、卫生部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医学考试中心、健康报社、健康报社、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出版社、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院研究所、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卫生部医药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科技发展中心、中华医学会、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预防医学会。

此设置旨在确保卫生部在公共卫生、医疗管理、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国际合作、医疗研究及人才培养等各个领域实现高效、有序的工作运作。

扩展资料

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卫生部。卫生部是主管卫生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2013年,国务院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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