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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是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如下: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

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

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4、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2)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综上所述,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有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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