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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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21:34:37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为了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旨在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已制定并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引导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专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生职业生涯发展。
通知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应遵循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就业为导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行业发展。学校需具备完整的教学计划、必要设施、师资队伍等基本条件,并通过行业调研、专业论证和备案程序。对于《目录》内和外的专业设置,分别有不同的规定和管理要求。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设置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定期评估试办专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专业会进行整改或暂停招生。同时,各地需建立专业建设指导组织,加强专业设置的审议和公开透明度,以确保教学质量和社会需求的匹配。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所有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旧有的相关管理原则意见将被废止。学校需根据政策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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