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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点2.3相当于平均多少分

72至74分相当于2.3的绩点。在计算绩点时,采用的公式是:绩点 = 分数 / 10 - 5。而学分绩点则是学分乘以绩点,即学分 × 绩点 = 学分 × 分数 / 10 - 5。对于90分以上的分数,我们按照90分来计算。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是将每门课程的绩点乘以其学分,然后将所有结果相加,最后除以总学分。具体的分数与绩点换算关系如下:

- 90至100分:4.0绩点

- 85至89分:3.7绩点

- 82至84分:3.3绩点

- 88至91分:3.0绩点

- 85至87分:2.7绩点

- 82至84分:2.3绩点

- 78至81分:2.0绩点

- 75至77分:1.5绩点

- 72至74分:1.0绩点

- 70分以下:0绩点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学期内修读了三门课程,英文(3学分)成绩为4点、历史(3学分)成绩为2点、物理(3学分)成绩为3点,那么平均GPA为(4×3 + 3×2 + 3×3)÷ 9 = 3.0。

实行学分制是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而绩点制是其核心配套措施之一。自1985年我国引入学分制以来,虽然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较为广泛,但对绩点制的探讨却相对缺乏,这影响了学分制的有效实施。针对当前国内高校在绩点制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分析,并与美国高校的绩点制进行比较,以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

北京大学即将全面实行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平均学分绩点(GPA)制度。教务部决定,从2002级学生开始,所有课程的成绩都将参与GPA的计算(2002级以前的学生将继续遵循原有规定)。计算机系统将自动完成成绩的GPA计算,并显示在成绩单上。这一制度已被纳入“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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