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环境与城市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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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9 05:36:37
城市与环境学院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04年在京师大学堂文学科中设立的地理学门。尽管有考证指出当时仅是个计划,并未实现,但北京大学在地理学教育上的传统仍然深远。张相文教授在1917-1919年间在北大讲授《中国地理沿革史》,并编有同名讲义,这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28年,清华大学成立了地理系,由著名的地质学家翁文灏担任第一任系主任。地理系于1929年开始招收学生,并随着系的发展,于1933年扩大至包括地理、地质、气象三个组,分别培养相关领域的人才,最终改名为地学系。
抗日战争期间,清华、北大、南开三校合并为西南联合大学,原清华地学系与北大地质系合并为地质地理气象学系。抗战胜利后,三校各回本校,原清华地学系的气象组独立成系。1950年初,清华地学系中的地质组因国家急需地质人才而独立成立地质系,地学系仅留地理组。
1952年,为了适应国家建设,全国高校进行了大调整,清华的地学系调整至北京大学与燕京大学历史系少数教师一起成立的地质地理系。当时,学习苏联经验,地理学采取按二级学科成立专业,培养专门人才。1952年设立了自然地理专业,1955年增设了经济地理与地貌两专业,并开始招收地质专业学生。
文革期间,高校于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北京大学地质地理系开始恢复招生。考虑到世界发达国家在环境污染、城市化与卫星遥感技术等方面对地理学发展的影响,学院确定地理学人才培养采取理科专业与应用相结合,自然地理与环境保护结合,经济地理与城乡规划相结合,地貌与遥感技术相结合,以培养理科应用人才。这使地理学人才培养达到新高度,成为文、理、应用、技术大综合的新时代。
1978年,地理学与地质学分别成立了地理系与地质系。地理系设有自然地理、地貌和经济地理三个专业。随着学科发展日益重视应用的趋势,1989年将地理学系改名为城市与环境学系。
2002年,北京大学因国家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将原城市与环境系与环境科学中心合并成立了环境学院。2007年5月,学校决定将环境学院的两部分分开,原城市与环境学系所属部分成立了城市与环境学院,标志着学院在环境与城市领域的发展迈入了新的阶段。
扩展资料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于2007年5月在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城市与环境学系基础上建立。城市与环境学院以地理学为主体,还包括环境科学、生态学、城市规划、建筑学、景观设计学等多种相关学科,具有理、工、文多学科交叉的综合优势,学院中既有老一辈的学界泰斗,又有一大批中青年学术骨干,尤其是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优秀学生,城环学院完全有能力建设一个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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