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职业 > 正文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经费如何管理与使用

第十四条,后期资助项目的资金主要服务于后续研究和出版工作,这是其核心支持内容。

第十五条,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相当,具体数额由申请者提出,评审专家给出建议,全国社科规划办最终审批决定。

第十六条,项目完成后,按照既定程序,项目负责人需将成果送至全国社科规划办进行结项流程的办理。

第十七条,关于继续研究的经费,项目负责人有权限根据规定自行管理和使用,由单位财务部门监管。而剩余的经费,需在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给出版社用于成果出版,这部分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未经审批私自出版,将被视为无效申报或终止立项,相关经费也将按照规定进行追回。

扩展资料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多重随机标签

猜你喜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