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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学院领导

福州大学法学院的领导班子结构严谨,由书记王巧萍担任,她全面负责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确保党委会的各项职责得以有效实施。

院长邹雄则在学院的运营管理中扮演核心角色,他领导并全面掌控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以及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学院的稳步发展。

党委副书记黄侨彬主要负责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致力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副院长黄辉专门负责研究生的教学工作,致力于提升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刘宁副院长则专注于本科生的教学,致力于保证本科教育的质量,培养出具备扎实基础的法律人才。

学院的行政工作由办公室主任陈永枢主持,他负责协调和执行学院的日常行政事务,确保学院运营的顺畅进行。

梁志军作为党委秘书,主持学院党委办公室的职责,确保党的政策和决定在学院内部得到准确传达和执行。

最后,团委书记谢武负责学院的团委和学生会工作,他致力于组织各类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团队协作能力的提升。

扩展资料

福州大学法学专业始创于1993年,隶属于人文社科系。2001年5月,在人文社科各学科基础上成立了法学院,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系和法律系。2003年6月为适应学校学科调整和学院制改革需要,法律系与人文学科分离,成立法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福州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管理严格规范,充满改革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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