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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军籍和拒服兵役

1. 江西省太和县戴某、河北谷城县袁某某、广西荔浦蒋某、安徽界首市钟某某、海南陵水县何某、长葛市徐某杰、山东肥城刘晨、山西浮山县姚某、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余某、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刘某某,这些新兵因拒服兵役,已被开除军籍。自今年年初以来,政府网站上公布的被开除军籍新兵名单至少有十人。对于名单中一些人使用了真名,而一些人名字前加了“一定”二字,这可能是因为不同地区处理方式不同,但可以看出全国各地对拒服兵役的处罚标准几乎一致,即“严惩”。

2. 拒服兵役的后果严重,这些年轻人不仅伤害了部队和家人,也受到了包括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等在内的多项惩罚。这表明“拒服兵役”的严重性已为社会所认识,没有实施的空间。

3. 我国《兵役法》的第五次大修改不仅凸显了兵役制度对国防建设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国家对征兵工作的重视。这意味着拒服兵役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逃兵的行为亵渎了参军的神圣性,把部队视为自由市场,造成恶劣影响。一些人因无法适应部队生活而选择离开,但这是极少数。如河北衡水的戴某,因不服从管理,企图私自逃离部队。

5. 当兵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即使有人因招聘名额不足而未能如愿,国家选择了你,你就应当依法履行义务,而不是打退堂鼓。如果这些人上了战场,他们可能会成为逃兵。

6. 在战争威胁迫近,军队全面备战的背景下,拒服兵役的现象值得关注。虽然与军队中数百万现役军人相比,这一现象微乎其微,但在战争来临时,这一短板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

保卫国家是每个人的职责,也是神圣的职责。我们相信,会有更多的年轻人肩负起实现国家梦想的责任,因为他们的选择关乎国家的未来,关乎军队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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