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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中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吗

1、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省财政按10%比例确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同时推行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5、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免 学杂费

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享受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实行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 地方财政承担。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

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中西部地区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小学生4元、 初中生5元(按每年250天计算),所需资金 中央财政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财政应承担的50%部分,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中西部城市和东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四)营养改善计划

国家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 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各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补。

6、民办高中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

以上我为你解答,感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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