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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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4 14:02:01
适应改革开放的迫切需求,厦门大学法律系较早地开展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1981年,厦门大学在全国率先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生,1985年又成为首批招收该专业本科生的高校之一。1986年,博士研究生的国际经济法(1998年后调整为国际法学)专业招生开始。为加强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与教学,1987年10月5日,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正式成立。
1995年6月,该研究所的“国际经济法及台港澳法研究”学科点被原国家教委列为全国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2002年1月,教育部批准厦门大学国际法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研究所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地处经济特区、毗邻台港澳和东南亚的地理位置优势,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出版了一系列国际经济法专著和教材,为中国国际经济法体系的确立和专题研究做出了贡献。
在学术梯队建设方面,本所通过选派赴海外留学的方式,已形成以中青年为主的学术梯队,充满朝气、团结协作且后劲充足。学术带头人包括陈安教授、曾华群教授、廖益新教授和徐崇利教授,以及李国安教授。陈安教授现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国际比较法委员会委员和中国政府向“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指派的首席仲裁员,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曾华群教授、廖益新教授、徐崇利教授和李国安教授也分别在各自领域内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研究生教学方面,本所探索并积累了“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出人才与出成果同时并举”的培养模式,培养了大批国际经济法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得到了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和外经贸企业的高度评价。
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方面,本所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等国际经济组织以及外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经常性的资料信息交流和学术交流关系。自1994年起,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挂靠厦门大学,本所成为该全国性学会历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的主要组织者。1998年创办并主编的《国际经济法论丛》自出版以来,获得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赞誉。2001年,经外交部推荐,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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