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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重修费一般是什么时候交

学生交纳学费采取委托银行集中代扣的形式,不收取现金。每学年秋季开学前,由银行根据财务处提供的应交费用标准(含专业注册学费、预收的学分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代扣。未交纳的学生,开学后根据财务处的通知,由各学院负责催交。

重修范围

对应学期内,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该门课程重修:

1、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2、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缓考不及格者;

3、缺课(或缺作业、试验等)超过修读课程课时1/3以上者;

4、正常考试缺考;

5、考试违纪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者;

除上述情况外,如学生考试成绩虽已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者,也可申请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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