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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的好处

大学生入伍后能够享受“四个优先”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审批定兵和安排使用等各个环节。优先报名应征时,县级兵役机关会提前通知其报名时间和注意事项,应届毕业生可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直接到指定地点报名。体检政审时,县级兵役机关也会提前告知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未能按时在学校体检的应届毕业生,可持相关表格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审批定兵时,应届毕业生会被优先考虑,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在安排兵员去向时,会根据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

大学生入伍后还能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国家会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具体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相关手续由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和就读高校负责办理。

考研升学方面,大学生士兵享有多项优惠政策。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为30%。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在择业就业方面,大学生士兵同样享有诸多优待。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全省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招聘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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