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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图书馆服务介绍

延边大学图书馆提供多种阅览室服务,各室有其独特的规定:

1. 新书阅览室:中文新书开架借阅,需凭借阅证办理,禁止携带包进入。教职、科研人员每人可借10册,博士生、硕士生等为5册,本科生3册,工人和退休人员1册。图书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15天。发现破损需及时声明,否则将按章罚款。

2. 朝文图书阅览室:主要收藏朝鲜、韩国及国内出版的朝鲜文图书,允许开架阅览,需凭借阅证进入,携带物品需存包。图书只能在室内阅览和复印,需爱护图书,违者将罚款。

3. 中文工具书阅览室:中文辞书类图书开架查阅,不外借,可复印。阅读时需注意保护图书,违者罚款。查阅后请归架。

4. 古籍阅览室:珍贵线装古籍仅限教师、科研人员和研究生使用,社会读者需办理许可。阅读需戴专用手套,轻拿轻放,严禁拍照和复制,保持室内清洁。

5. 报纸和现刊阅览室:国内外报纸开架,每人每次限阅一份日报,不得在报纸上做标记。现刊只限在室内阅览,不得随意撕页。

6. 外文期刊阅览室:外文期刊开架,只限在室内阅览,可复印,不得在刊物上做标记。

7. 过刊阅览室:合订期刊开架,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勾画或撕割。

8. 电子阅览室:读者需付费后凭借阅证入室,按系统提示使用,不得私自移动设备,禁止下载违规内容,违者将受罚。

以上规定旨在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和书籍的完整性,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扩展资料

成立于1949年4月,1958年因学校一分为四,而学校图书馆也分成延边大学图书馆(工学院图书馆归属于延边大学图书馆)、延边医学院图书馆和延边农学院图书馆。2002年5月,根据延边大学“关于全校图书馆合并统一管理的通知”精神,原延边大学中心图书馆、延边大学医学院图书馆、延边大学农学院图书馆、延边大学艺术学院图书馆等四所图书馆进行了实质性合并,对人员、经费、业务等实施统一管理。撤消了各图书馆的原来名称,统称延边大学图书馆,原中心图书馆履行总馆职能,学院图书馆更名为医学分馆、农学分馆、艺术分馆,各自履行专业分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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