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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大学学生会本会的基本结构:

山西大同大学的学生治理结构由一系列机构构成,其中最高权力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委员会(学生会)行使最高权力,其主席团作为常设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常委和秘书长组成。常委由学校其他学生组织的负责人担任,如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自律委员会和社团联合会等。主席团代表山西大同大学学生会对外交流。

主席团下设多个部门负责日常运营,包括综合事务协调中心、大学生创业中心、新闻中心、活动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对外联络部、维护学生权益部、安全保卫部、校园音乐项目部、礼仪部和宣传部,这些部门协同工作,确保学生会的高效运作。

各学院的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分支,由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和分团委(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校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它们负责贯彻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委员会的决议,执行校学生会的任务,并向其汇报工作。学校在各学院设有十三个学生分会,如政法学院学生会、体育学院学生会等,涵盖了各个学院。

班委会作为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通常任期一年,由班长、副班长及委员构成。它在院系党政、辅导员和上级学生会的领导下,与团支部紧密合作。班委会应积极接受上级学生会的指导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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