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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机构设置

湖北警官学院机构设置如下:

一、办公室(4个科室)

二、纪委(监察审计处、督察处)(3个科室)

三、组织人事处(3个科室)

四、宣传处(3个科室)

五、工会

六、学生工作处(14个科室)

七、教务处(6科室)

八、科研处(2个科室)

九、警官培训部(3个科室)

十、成人教育处(9个科室)

十一、图书馆(7个科室)

十二、计划财务处(3个科室)

十三、后勤管理处(7个科室)

十四、离退休干部处

十五、保卫处(2个科室)

十六、实验中心(刑事技术系)(6个科室)

十七、学报编辑部(筹)

十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4个科室)

十九、侦查系(5个科室)

二十、治安管理系(4个科室)

二十一、警察临战学系(筹)(2个科室)

二十二、信息技术系(3个科室)

二十三、法律系(6个科室)

二十四、警体部(4个科室)

二十五、公共基础课教学部(3个科室)

二十六、国际警务教学部(筹)(2个科室)

二十七、湖北南湖驾驶教学培训中心

二十八、实战训练基地(6个科室)

湖北警官学院内设科级机构如下:

1、办公室秘书科

2、办公室院务科(外事科)

3、办公室档案科

4、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

5、纪委(监察审计处、督察处)纪检监察室

6、纪委(监察审计处、督察处)审计室

7、纪委(监察审计处、督察处)督察队

8、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9、组织人事处人事科

10、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11、宣传处宣传科

12、宣传处影视科

13、宣传处校报编辑室

14、学生工作处综合科

15、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贫困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16、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17、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18、团委

19、学生工作处学生一大队

20、学生工作处学生二大队

21、学生工作处学生三大队

22、学生工作处学生四大队

23、学生工作处学生五大队

24、学生工作处学生六大队

25、学生工作处学生七大

扩展资料

湖北警官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是湖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安政法类本科院校,也是全国首批建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之一。学院历经了在职民警培训、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等发展阶段。其前身可追溯至1949年7月成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干部训练班”,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湖北警官学院,开展公安本科学历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法学(公安学)为主体,理、工、管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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