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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本处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是在原学校财务处的国资科、教务处的设备科等机构的基础上组建的职能部门。

原名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2年1月21日,2003年3月改名为资产管理处。

2008年11月,与产业处合并组建新的资产管理处,现任处长刘文银、副处长李南芳。

下设三个科,即资产综合管理科、物资设备管理科和经营性资产管理科。

作为学校资产的一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处属学校行政业务管理服务部门,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产权完整,处理产权纠纷。

依照有关法规购置和处置学校资产,优化配置学校资源。接受社会资产捐赠,审核学校经营性资产的划转与划拨,维护学校所有权利益,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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