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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由什么组成

江西师范大学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由专业素质、操行素质组成。具体如下:

一、江西师范大学文明大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15分;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15分;

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规校纪,有强烈的爱校荣校意识,15分;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15分;

5、积极参加形势政策、安全法制、校规校纪、心理健康、廉洁等教育活动,10分。

二、考评程序:

1、学院成立综合素质考评领导小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等。

2、学院指导各班级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评优评先等工作;考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团支委、学生代表等组成;考评小组每学年考评前组建,人数一般为7至11人。

3、学生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并附支撑材料上交班级考评小组。

4、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全班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核准签字报学院。

5、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考评结果报学生处。

6、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各班级考评小组组织学生填写《江西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分登记册》。登记册毕业时进入学生个人档案。

三、扣分项目: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受到公安机关的查处;煽动闹事、组织非法游行集会;造谣传谣、非法张贴大小字报;参与非法组织,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思想道德素质考评总分直接评定为0分。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每人次扣30分;记过处分每人次扣25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20分;警告每人次扣15分;校、院级通报批评每人次分别扣10分、5分。

3、有恶意拖欠学费等其他不良诚信记录者,扣15分。

4、各种考勤每缺勤1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累计2次扣1分,扣完为止。因缺勤已受到学院、学校相关处分的,就高一次扣分,不重复。

5、新生参加校规校纪、安全法制竞赛、新生团员合格教育等考试不及格者,每项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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