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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的组织章程

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组织章程

一、总则

本组织章程规定了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的组成、目标、职责、成员权利义务、组织活动原则以及解散和清算等内容。校友总会旨在凝聚校友力量,共谋母校发展,促进校友交流与合作。

二、组织结构和成员

1. 校友总会由南京大学全球各地的校友组成,设理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理事会负责总会日常事务的决策与管理,监事会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

2. 成员包括所有南京大学校友,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需符合南京大学校友身份认定标准,团体会员则包括支持总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三、目标和职责

1. 旨在凝聚校友情感,促进校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母校和校友共同发展。

2. 职责包括:维护校友及母校的合法权益,组织校友活动,加强校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校友事业发展和母校人才培养等。

四、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 成员享有参加总会活动的权利,有对总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 成员应遵守总会章程,履行成员义务,包括参加总会组织的活动,支持总会的工作,维护总会的声誉等。

五、组织活动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总会活动公开透明,重大决策需经过理事会讨论并公示。

2. 民主集中原则:总会工作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校友意见,反映校友诉求。

六、解散和清算

当校友总会因故解散时,需进行清算工作,包括处理剩余资产、清算债务等。清算工作完成后,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解散。

七、附则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理事会审议,并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组织章程的主要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大家了解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的组织结构、职责以及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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