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启华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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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05 10:39:51
河北农大在读博士左启华因27刀残忍杀害怀孕8个月的妻子石景荪,于2011年元旦发生了这起震惊社会的案件。2011年12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左启华获死缓,然而,被害者的家属对此表示不满,提起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6月6日,省高院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二审审理。
检方在抗诉中强调,左启华的犯罪行为是有预谋的,他伪装身份进入教师公寓,对妻子连捅27刀,甚至对腹中胎儿也不手软。犯罪后,他还企图伪造现场,表现出极深的主观恶性。在庭审中,左启华对预谋犯罪的供词出现翻供,且未能获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检方指出,左启华在被发现犯罪后没有主动交代,直到难以逃脱时才承认,因此不能认定为自首。此外,左启华在妻子遇害后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的行为,被怀疑存在骗保嫌疑。
经过省高院的审理,近日,终审判决结果揭晓:原判的死缓判决被撤销,左启华被改判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书中还要求左启华赔偿受害者家属丧葬费16153元。至此,被害者的家属得到了他们期待的正义裁决。
扩展资料
左启华,男,河北省定州人,河北农业大学教师、在读博士生。因杀害怀孕8个月的妻子石景荪,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判处死缓的原因是:因左启华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对此判决,死者家属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终审改判死刑。左以优异成绩考上大学后,石景荪和丈夫左启华大学本科、研究生都是同学,两人在读本科时开始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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