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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水利水电与建筑学院的院系介绍

2.1水利水电工程系

水利水电工程系是2007年5月在“水工与岩土材料学科组”基础上成立的教学基本单位,现有教职工27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2人,未定职称2人;学历层次中,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7人,学士学位12人。

水利水电工程系的主要宗旨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术水平,确实保证学科建设的全面推行,履行系(教研室)的基本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云南农业大学校政发文件〔2004〕40号关于印发云南农业大学校、院、系本科教学管理职责,并配合学院的教学管理,在校、院、系三级管理中履行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等方面的职能。

水利水电工程系是2007年5月在“水工与岩土材料学科组”基础上成立的教学基本单位,现有教职工27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2人,未定职称2人;学历层次中,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7人,学士学位12人。

水利水电工程系的主要宗旨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术水平,确实保证学科建设的全面推行,履行系(教研室)的基本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云南农业大学校政发文件〔2004〕40号关于印发云南农业大学校、院、系本科教学管理职责,并配合学院的教学管理,在校、院、系三级管理中履行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等方面的职能。

2.2水资源与水环境系

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系是于2006年在原来的水资源与水环境学科组的基础之上成立的。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系主要负责农业水利工程与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两个专业的教学管理协调工作,根据院党政联发[2006]04号文件通知精神,系作为教学的基础组织,主要职责是协助院里加强教学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院的更快发展。

具体职能包括:

1、为农业水利工程与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的教学、科研、生产的实施与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实行坐班制度。

2、根据院里要求开展教学研究、科研项目、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奖等的申报等管理工作。

3、协助院里完成有关专业教学计划的拟订、修订、组织实施;贯彻传达上级颁布的相关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研讨、拟订、修改有关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编制、修订相关课程、实验实习的教学大纲以及实验、实习设计指导书和任务书等;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修订。

4、依据学院课程计划,协助并建议教师教学任务、选择相关课程教材、组织编写教学日历;组织好上课、辅导答疑、试卷审查批阅、实践教学环节指导等工作。

5 、定期组织检查各教学环节执行情况,研究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分析教学质量,提出搞好教学质量的建设意见。

6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听课活动,结合日常教学、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工作实际,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讲评、考试分析等教研活动。

7 、协助学院对系教师和教学进行考评;教学评价和教学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8、参与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系青年教师的培养、岗前培训工作。

9、积极推进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10、协助学院做好各类教学文件、相关教学资料、教师业务考核等材料的建档、归档,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2.3建筑工程系

建筑工程系于2006年在原来的农建学科组的基础之上成立的,全系现有教职工20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人,中级职称14人,主要负责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和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培养和教学管理协调工作。

建筑工程系的主要管理目标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教学水平提高为重点,以提高科研质量和学术水平位主要任务,积极推进学科建设的发展,履行系(教研室)的基本职能。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云南农业大学校政发文件〔2004〕40号关于印发云南农业大学校、院、系本科教学管理职责,并配合学院的教学管理,在校、院、系三级管理中履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等方面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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