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三中招生范围
- 培训职业
- 2025-05-07 03:24:17
城区常住居民子女。
具有日照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日照城区是指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区域,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下同)。
无日照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日政办发〔2016〕36号文件规定,在东港城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工作,但无房产、无城区户籍的务工、经商人员,其随迁子女可申请接收该类学生的学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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