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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考游泳考核标准

南宁市中考游泳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要求:

1. 学生需完成25米的游泳距离,自由泳或蛙泳任选其一。

2. 在考核过程中,考官有权要求学生在游泳过程中变换泳姿,以此来评估学生掌握自由泳和蛙泳的能力。

考核标准:

1. 学生需从泳池的一端开始,完成25米的游泳。

2. 考官在必要时,可要求学生在游泳过程中变换泳姿,以测试其自由泳和蛙泳的掌握情况。

装备要求:

参加考核的学生需穿戴基本的游泳装备,包括:

1. 游泳镜,确保学生在水中能清晰地看到前方。

2. 泳帽,避免水流对头部产生阻力,提高游泳效率。

3. 泳衣或泳裤,以确保身体在水中保持流线型,减少水阻。

为了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考官将严格遵循上述标准进行考核,希望每位考生都能做好充分准备,以最佳状态迎接考核。

考核过程中,学生需注意自身安全,一旦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向考官报告,以便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此次考核旨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希望每位考生都能通过考核,提升自己的游泳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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